2)072 五千万预算_我翻拍真没想超过原作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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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%才是可以拿来分账的可分账票房/净票房。

  净票房中,电影院抽取50%,院线抽取7%,中影数字抽取0~3%的发行代理费(票房亿内3%,票房~3亿2%,票房3~6亿1%,票房6亿以上不收费)。

  剩下的40~43%才属于电影制片方和发行方共同的净票房分账收入。

  一般来说,电影发行方会收取净票房分账收入的10%作为发行代理费用(通常5~15%之间),也就是说,最后,作为电影制片方能分到的钱,是净票房分账收入的90%。

  有时候,制作方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,由发行方预付影片的宣传发行费用,这种情况下发行方会收取的代理费用可以高达12-20%。如果发行方承诺发行保底、买断发行、预付制作费用等合作方式,将收取更高的发行代理费用。

  总结下来,制片方的利润等于票房*%*(40~43%)*90%。

  也就是制片方仅能分到电影票房的33%到35%。

  这也是为什么外边传一部电影的制片方想要赚到钱,票房至少要达到制作成本的3到4倍的原因。

  如果刘尚拍电影把五千万投资花完了,票房刚过亿,那蓝龙影视文化就是亏本的,刘尚自然拿不到分红。

  票房两亿,制片方蓝龙刚刚保本。

  也就是说,只有票房超过两亿,刘尚才能拿到分红。

  票房超过两亿的部分的百分之十五就是刘尚最终能拿到的分红。

  刘尚幻想了一下,如果最终票房十个亿,那八亿的百分之十五,也就是亿,一部电影就让自己实现了一个小目标。

  但是一想到前作上海堡垒的惨状,刘尚不寒而栗。

  大制作、大ip、大流量明星加盟、高成本宣发,最后票房刚刚过亿,把制片方亏得底裤都不剩。

  不过刘尚转念再想,自己也没有投资,亏再多也是蓝龙扛着,他大不了拿着四百万导演费在记者会上鞠躬道歉,然后把锅甩给主演,或者是甩给当今观众不懂欣赏...

  “好,合约拿来给我看一下,我晚上回去研究研究。”

  刘尚没有立即答应段竹青。

  段竹青见刘尚没一口回绝,也能猜个七七八八,她笑着让秘书将合同交给刘尚,笑着说:

  “希望我们能再现《流浪地球》的辉煌。”

  刘尚伸出手:

  “打住,别再提流浪地球了,前作上海堡垒就是强行蹭小破球热度,结果被骂得狗血淋头。”

  会上一个戴着眼镜看着有些像斯文败类的男人接话说:

  “前作的失败也给我们一个警醒,基于各方面考虑,我们这次的翻拍不能定位为硬科幻,还是主打末世下的爱情线更好,这样胜面比较大。”

  刘尚看了一眼对方。

  段竹青介绍说:

  “这位是我们公司的高级投资顾问,兼一级编剧何江平,这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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