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倾城拎着兔子,一瘸一拐地朝着大青石走去的时候。
叶千帆便对着魏天宝的无头尸拜了拜道:“有怪莫怪,如果有条件的话,我是很愿意给你上柱香,帮你办一下身后事的。”
“可你也看到了,我现在没那条件。所以我只能答应你,给你点上一根蜡烛,再给你献上一些鲜花,让你走得不那么一清二白。”
“不过既然你要走了,那你身上的东西应该也用不上了,那还不如留给我吧!”
拜完之后,叶千帆这才心安理得地摸起了尸体。
反正魏天宝也没有反对,那他们就算是初步达成契约,合则两利嘛!
一把瑞士军刀。
一个腰包。
一部无法开机的苹果手机。
一本包在密封袋里的护照和身份证。
同时还有一盒避-孕套。
这就是魏天宝的全部财产了,不过他的衣服不见了,估计是留在对岸了。
这些东西,绝对是叶千帆目前所需,除了护照和身份证之外,其它的可都是好东西,尤其是密封袋和套套。
套套自然不是那种用途,而是用作各种密封,是百分百的超级密封袋。
以前米军打仗的时候,都会随身携带套套,目的就是为了过水路的时候,将套套在枪口上,防止枪支进水!
至于腰包和瑞士军刀的妙用,那就更不必说了。
之前叶千帆就一直觉得两个人,却只有一把刀,实在很不方便,就算宁倾城在家不做什么,但切开竹片或者是用来处理食物之类,没把刀确实也不方便。
现在好了,刚好一人一把。
摸完尸之后,叶千帆这才为魏天宝搭了一个小型的竹筏,将其平放在了上面,又采摘了一些野花,放在他的尸体周围,就算是一种告别仪式吧!
至于答应给魏天宝的蜡烛……
叶千帆则是利用兔子的骨髓,倒入竹筒之中,放入魏天宝裤带的棉绳当成是烛芯,点燃!
这也是叶千帆唯一能为魏天宝所做的事了。
“魏天宝,一路走好。”
叶千帆与宁倾城两人站在河边,目送着渐渐飘远的竹筏。
心中多少有些感慨。
生命实在是太容易消逝了……
……
送走了魏天宝之后,叶千帆这才继续处理剩下的麻烦。
宁倾城已经把兔子剥完皮,兔子的骨髓被叶千帆给抽出来做成了蜡烛,剩下的兔肉,叶千帆给切成了块,晚上做成焖兔肉吃。
反正有了几百斤重的鳄鱼打底,最近两人都不可能再挨饿了。
所以,兔子肉自然也没必要省着吃。
砍了两根青翠的竹子,劈开之后,将兔肉放入里面,重新扎好竹子,就像竹筒饭一样,最后再灌入一些水,放在篝火上烤。
这就是一个简易版的荒野高压锅了。
竹子内部的压力比较大,也容易把兔子肉焖熟,炖烂!
弄完兔子之后,天色也渐渐昏暗了起来,叶千帆连忙将沿路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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