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二百五十章 谁是凶手_茅山禁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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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时,县衙门大开,又等了约半个时辰,衙门口已经聚满了人,那蝴蝶镇的知事才不紧不慢的上了高座。

  那蝴蝶镇的县知事大约五十左右,应该是刚刚睡醒,头发都还冲着天。一双眼睛半睁不睁的,看不出大小来,倒是长了一脸浓密的络腮胡,模样有些匪气。

  “带嫌犯姚银梅。”

  那县知事懒洋洋道,心里不知咒骂了这姚氏多少便,好好的良人不做,偏偏要当杀人犯。害的他还得起大早公开断案。

  少顷,那姚氏被羁押上堂。只见我娘的肩膀上锁着大枷,那种纯实木的枷板,大概四尺长,三尺宽。厚度也是足足有那么半尺。大概得有二十公斤重。

  一般只有重刑犯,才会配带这么重的枷板。但凡配带的日子久些,一般邢犯的肩胛骨就会被活活压塌,总之是个极其遭罪的刑具。

  我娘上了堂后,被两个官兵狠狠一按,整个人忽跪在了大堂之中,膝盖明显磕的肿了好高一层。

  “嫌犯姚氏,杨大力可是为你所杀?”

  那县知事摇头晃脑道,模样有些惹人讨厌。

  我娘忽的又犯起了老毛病。不说话,只是低着头,隔着老远就能看见我娘的肩膀一耸一耸的,应是又哭了。

  那蝴蝶镇的县知事,岂能被这一幕蒙混过去。

  “姚氏,本官就知道你不会开口认罪。本案可是有人证的,你无从抵赖。”

  县知事一拍惊堂木。

  “带人证。”

  证人名叫侯八,是个鞋店里的伙计。家就住在那出事的水井附近。

  按侯八的话说,他在一个半月前,是亲眼看见姚氏将杨大力的尸首,投入到水井之中的。

  “堂下侯八,把你所知道的案情经过,当堂陈述出来。”

  那县知事总是一副懒懒散散的模样,不是很招人待见。

  侯八跪在堂下,清了清嗓。

  “回大人,小人家住在西郊张王店附近。离那出事儿的水井不过百米。

  一个半月前,十月十三那天晚上,小人跟家里的婆娘发生了些口角。被我家那母老虎给赶了出来。

  小人本没地儿去,就在自己附近打转悠。忽的看见一个人影,高矮胖瘦跟那姚氏差不离。那个人影费劲巴力的拖着不知是什么东西。

  现在一想,就知道是那杨大力的尸体了。

  小人亲眼看见,那个人影把杨大力的尸首投进了井里。之后,那个人还坐在井边,歇了半晌的气,才转身离开。”

  这侯八的证词里漏洞颇多。便是他那日真的见着,单凭一份人证的口供,也不足以定姚氏的罪。

  “嫌犯姚氏,人证在此,你还不认罪画押?”

  县知事问道。

  我娘仍是低着头,淌着眼泪,不做声。

  “嘿,好小子。”那县知事忽的打起了一丝精神。

  “好嘛!你以为你不说话,本官就治不了你?来人,掌嘴,给我狠狠的打。”

  县知事给那堂下的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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