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74章 反社会人格_明明是路人却在论坛真酒出道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作,所以根本没有可以取证的目击者,更别说讨不在场证明。

  “那你怎么知道对方是凶手?怎么抓他的呢?”樫村忠彬好奇起来的。

  实上,我并没有抓公寓管理员。正为借助了警察的帮助,我才更有理由去调查外守一的存在,并且进一步掌握他的过去背景和家庭工作情况。果他是受害者之一,我就不能去正大光明地借助警察的资源。所以,我并不打算直接说出公寓谜案凶手的身份。

  的,为了不让这凶手怕自己的罪行败『露』,趁机会逃跑,我借着这凶手可能为告密公寓里面住着泥参会成员的情,把他带进了证人保护计划之中,随时都有警察保护着。与此时,为警察的目标都集中在外守一身上,一程度上让对方安下来了,也不会着自己要逃跑。

  要不刺激的话,他就不会随便采取其他的活动。

  这些法就不必要告诉其他人了。

  “握手让我开始对他产生怀疑。除此之外,凶手采用了猫来啃食身体的方法,并且还将屋子各处的指纹痕迹都清扫干净,所以到公寓之前,我就已在两点内容:1凶手本身就是与猫比较熟悉的人;2凶手有要清理现场的理由。当然,当时判是屋死的时候,有人解释清理现场也许是为屋子刚好做了大扫除之后,就猝死了。这是可以说得通的。是就算是犯罪者,他们也有自己的舒适区(fortablezone),这舒适区很大的程度是与他的习惯相对应的。”

  “屋对猫过敏,那么他本身就不会靠近猫,就算了解猫的习『性』,就算知道此地不宜久留,就算他就是必须要死遁,他也不会选择用猫来处理尸体,这跟通用手法相悖,甚至会让人觉得复杂。”

  樫村忠彬问道:“什么叫做通用手法?”

  “比说,放火。”

  “对哦,为什么不直接放把火呢?”樫村忠彬立刻明白过来,说道。

  正常来说,普通火是没办法把人烧成骨灰,看不出死的。但是我是介绍通用手法,普通人处理手法都会抛尸啊,埋尸,火化等等,很少人会到用猫去做这件。

  首先猫的数量要多少,这就是一问题了。要是猫的饭量就是一点呢?

  其次猫要吃多久的时间,这也是一问题。

  还有,会不会吃到某位置就不吃了?

  第一次做的人是不是还得每次都去观察进度?

  此,对于知道用猫来掩盖尸体的人,要么是是清楚整流程,并且习惯做这种,才敢放大胆地采用这的方法,要么是知道这种方法,并且有余裕去监视情况的人。

  此,我就立刻排除了对猫『毛』过敏的屋。

  是为了我的私,我还是得放点『迷』『惑』的话。

  为在我去公寓之前,我就从目暮警官那里知道屋是外守一。

  我也知道,外守一是诸伏景光在找的杀害他父母的犯

  请收藏:https://m.huaben8.com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