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402章 霍桑探案_我是全球巨星林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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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空,不过他们的一些背景都是国外,风格也比较偏向国外,唐小天作为华夏人,若是写出这样的,未免让人觉得怪怪的,当然,唐小天也清楚,只要他写,不管大家觉得多怪,这些肯定是能够有不错销量的。

  但他还是觉得应该让整件事情更加的符合大家的审美才行,至少应该让大家能够接受。

  所以思来想去,他觉得写一本另外一个时空,被誉为华夏的福尔摩斯的一个侦探系列,霍桑探案系列。

  霍桑探案系列中的侦探叫霍桑,他体格魁梧,目光敏锐,具有超人的记忆力和推断力,好学,无论是生物、物理,还是哲学、法律,甚至对医学和搏击术和下过工夫学习。喜欢吸白金龙香烟,业余喜欢拉小提琴、看电影,有科学的头脑和进步的思想,长期受儒、墨思想的熏陶.同情普通劳动人民,他和好友包朗一起行动,是“富贵不能淫,贫贱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”的君子,也是行侠仗义、扶困济危的侠士。

  霍桑的形象是很附和华夏古时候的那种侠客形象的,这点能够让华夏的读者很快的代入进去,相对来说还是很附和华夏人的习惯的。

  霍桑还有一个朋友,包郎,整个探案集都是以包郎的口吻来写的,他的身份有点像是华生。

  唐小天决定写这么一个探案集后,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先写那个故事了,在整个霍桑探案集里,有故事差不多二十几个吧,有的故事长一些,有点故事短一些,唐小天肯定是要出版的,长的话就一两个故事出一本,短的话就四五个故事出一本,如果不出意外的话,这些应该能出差不多五六本吧。

  唐小天算计了一下,决定先出版和这两个故事。

  在有了这些想法之后,唐小天敲下了的第一段文字:

  这件案子发生的时间,还是在暴风雨的前夕——是在一个春末夏初的清晨,我恰巧住在他的爱文路77号寓所里,因为每隔几时他总要留我住几天的。案子发轫之初,好像含着些喜剧意味,可是因着案情的逐步发展,我们所经历的惊惶,悬疑和危险,也可算得极尽“波谲云诡”的能事。霍桑在开端时对于那请求的女子,似乎带些儿厌憎的神气,但他着手以后,他的好奇心却随着案情的进展而成比例地增高,甚至到了“欲罢不能”的地步。他的敏锐的观察,健全的理解,勇敢的精神和那种“百折不挠”不得最后胜利不止的毅力,也都在这案子里表现无遗。

  第一段并没有什么出奇的,只是作者在开篇之前的一些叙述,不过这对于读者了解一些有关的情况还是很有帮助的,因为接下来,当整个故事慢慢展开的时候,大家就会发现这是一本丝毫不亚于任何一本推理的推理。

  华夏的推理其实并不是很出名,如今市面上也有一些卖的比较火的推理,但那都是一些社会派的推理,相比较下,唐小天一直都觉得本格推理,才是推理,社会派的推理也算推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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